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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梁灏桐记过处分的通报
关于给予梁灏桐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
梁灏桐,男,学号:420580101,广州华商学院国际学院20级本视觉传达海外创新班的学生。该生严重违反学校规定,于3月15日在微信平台发布制作假出入证的广告,并据其所说此前也多次给同学制作假出入证,协助同学违规外出。该行为已触犯校纪校规,在学校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。
为严肃校纪校规,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学生,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九款“假冒、伪造证件、证明、票证、公章、请假条、出入证等证照者给予记过甚至开出学籍处分”之规定,鉴于该事件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,以及梁灏桐同学能积极承认错误,经研究决定,给予梁灏桐同学记过处分,处分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8日,同时取消处分期内评优评先、出席党、团、学代会及担任学生干部资格。
希望全校学生引以为戒,切实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学生对该处分决定有异议的,可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规定,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10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(办公室设在学生处)提出书面申请,学生在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诉的,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。
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
2022年3月25日
文案编辑 | 华商国际学院办公室
审核 | 华商国际学院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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